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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此时战争频繁,盗贼四起,
照吕布全民皆兵的
神,每个亭都是一个地方坞堡,原来没有防御能力的村庄全
推平,择险要之地建立坞堡,建设为一亭。
每一级议政院人数不得超过一百人,议政院是每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两届。
吕布提议,在州、郡、县、乡各级设立议政院来监督各级官吏的权力运行,议政院里面成员为议政员。议政员由自耕农、商人、工匠、教师、学生、军人等成分组成,因为议政员是监督官吏的,所以议政员都不能由官宦家
里面产生,任何试图
纵议政院的官宦家
都会遭到灭
之祸,吕布最后这一
明明白白地讲
来,针对的是那些现在已经是或妄图建立世家的官宦家
。
在吕布
有力的推动
,议政院制度迅速向全国推广,中
层民众都倍受鼓舞,积极、主动、自觉地发挥参政议政的监督作用,真正三清的社会在吕布有生之年应能看到。
从光熹三年(191年),大汉的基层组织便逐渐改为,五
为一甲,五甲为一保,十保为一亭,十亭为一乡,十乡为一县,十县为一郡,十郡为一州。此时一
人家平均是六
人,一对老人、一对夫妻、两个
女,一甲便是三十人,一保便是一百五十人,一亭便是一千五百人,从亭以上的十
位的十是个虚数,一般都是大于五而小于十,一般来说一个乡就是一万多人,一县便是七八万人,一郡便是六七十万人,一州则是四五百万人。凡是太小的乡、县都会撤并,太大的州、郡、县都会拆开。
乡的议政院里是每个保选
一个议政员,这个议政员不能是保
、亭
、亭尉,不能是官宦家
成员。
议政院有五
权力,第一
是监督当地官府的任何治政行为,如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议政员反对,则当地官府的治政行为必须停止并提
上级官府质询;第二
是监督当地官员,如有二分之一的议政员弹劾,当地任何一个官员必须立即停职,接受上级官府的质询;第三
是通过审议财政法预算,对当地官府的财政收
和支
实施监督;第四
是提
民众对当地官府最主要的意见,并督促当地官府及时解决;第五
是选举参与上级议政院的议政员。
所有被当地议政院弹劾的各司衙门、各司官员,都必须
申辩,若各各司衙门以及各司官员还未通过当地议政院的票决,则由上级刑曹介
调查,予以立案。
话,外
反腐是无奈。
保、甲是地方自治自守的单位,一般来说,保
、甲
都优先由退役老兵担任,为了公平起见,官宦家
不得担任地方保
、甲
之职。
乡里设有乡令、乡尉、乡丞和六曹衙门,乡三老改为乡傅,兼乡议政院院
,为乡级议政员的统领,乡傅不能从官宦家
产生。
同理可得一个郡的议政员里面是不能
现乡令、乡丞、乡尉、县令、县丞、县尉之类的官员,吕布是不会犯后来朝代们经常犯的那
监守自盗的反腐错误。
亭是大汉最基层的军政
理单位,因为有退役老兵
的保
、甲
们帮助,一个亭没必要设置那么多小吏,所以只设一个亭
、一个亭尉,亭为亭之主
者,兼理政事,亭尉掌
一个亭的乡兵同时负责地方治安警备,乡兵是以亭为单位组建起来的预备民兵,基本上每一个家要
一个人参加日常的训练和警戒。
议政员在议场
受保护,在会
所作言论及表决对外不必负责,并且有不被逮捕的特权。
说起地方议政院,须得说
现在的地方行政编制。
吕布这三年来致力于推行全民教育,虽然因为地方官吏的贪腐,使得
分穷苦孩
暂时没有
小学堂和中学堂,但大
分百姓都或多或少地接收到了文字教育,有很多寒庶
的百姓都能够读懂大汉日报,特别是吕布这次反腐风暴
过,
醒了很多民众怯懦的心怀,他们意识到当今朝廷反腐的决心是很
大的,有了这样的民意,吕布便有了外
监督来反腐的信心。
议政院并不参与
政事,也不需要天天有事没事开会报到,只在每十天的第一天举行一个例行会议,开会表决一
当地官府各司衙门的行为以及各司衙门官员的
守。在表决之前,议政员应该广泛听取所在地区民众的意见,依照大
分人的意见行事。
县议政员是每个亭里选
一个,郡议政员是每个乡里选
一个,州议政员是从每个县里选
来一个,国议员是从每个郡里选
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