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两年,去试试不同的生活——这个向死而生的开端其实也很不错了。
说是帮忙,其实就是言语间的些小把戏,帮他保住了应得的工钱。这年轻人却总把“帮忙”和“恩人”挂在嘴边。
他有个青梅竹的小女朋友,还有寡居多年的老母亲,在乡等他回去。
我摇了摇:“没有。我没有家乡。”
场面静了一瞬,那年轻人微张着嘴像在想怎么接话。我便又笑:“没什么地方能回去,就四逛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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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知怎的,小孙说讨厌烟味,我就想到了裴追。
结果有天临时有事回家拿东西,正撞到他独自一人坐在未开灯的客厅中,指间夹着一从我烟盒里来的烟。
这个在城里人看起来土的不起的姑娘,却是他的珍宝和梦想。
唯一隐约知的是,我应该有过一个很小的妹妹,五六岁大,死于我手。
小孙自己便是如此,不过他又比许多人更知足些。
中午工歇的时候,他总是一遍遍挲那些照片,看着脸红扑扑的、穿红棉袄和布鞋的女孩。
“沈哥,你戒烟了吗?”小孙在拿一支新烟时问我:“看你都光给我递,自己不了。”
但我一也不客气,笑:“好。”
因为从前我们住在一起时,几乎是我一烟裴追就皱眉,几乎把我激了条件反。
小孙没多想,立刻“哦”了一声:“遵医嘱!那我懂了。”
我一听就知他又在找着法暗地里秀他那女朋友了,还没结婚就占足了便宜,一一个“我家那”。
他呵呵笑:“还以为是沈哥你讨媳妇了,讨厌烟味不让你呢!我家那就是,我一烟就打我。”
有段时间,我曾以为他真的烟味过到一定程度,甚至还忍着戒过。
其实不只是没有家乡,我甚至不知自己的来,也几乎没有少年时期,十三岁前的记忆。
这么简单的,这么安静的生活……真让人羡慕。
当时正值傍晚,屋里光线昏沉,屋外却渐渐亮起了路灯,混杂着邻家的灯火安静地透过窗棂投到裴追的上,镀上一层温柔的金边。
小孙便立刻:“那沈哥要不要来我老家玩!正好周国庆我得回去。之前你帮了我许多忙,我爹娘都说要谢你呢!”
他从没想过要在这座繁华都市安家落,而是喜小镇的青草和泥土芬芳。喜规律又漫的日升月落。
“也不算。生命就这乐趣了,不舍得戒。”我笑:“但是得节制,这不刚去过医院,医生总得唠叨两句。”